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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作品赏析及价格

黑客资讯erjian2022-06-01 03:29:0764

  李方膺作品赏析及价格

  李方膺(1695~1755),中国清代诗画家,通州(今江苏南通)人氏,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等。出身官宦之家,曾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为官"有惠政"。去官后寓金陵借园,自号借园主人,常往来扬州卖画。与李鱓、金农、郑燮等相交善。工诗文书画,尤精画梅,不拘形似,不拘绳墨,活泼生动,自成一格,因为晚年罢官后时常来往于扬卖画交友,亦因通州为当时扬州之散州,位列“扬州八怪”之一。如有名家字画 鉴定 估价 出手 可联系周小姐:187 2120 2710(电话+微信)

  李方膺既不是扬州人,又未如黄慎,金农等久住扬州卖画,何以得侧身于“扬州八怪”之列?关于这个问题,《中华文史论丛》一九八○年第三辑所刊管劲丞遗稿《李方鹰叙传》已经作了考证,其要点为:

  一、人品、画品和其他七人(按指李鲜,江士慎、高翔、金农、黄慎、郑燮、罗聘)相当;

  二、通州于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前,还只是一个属于扬州府的散州,李方膺于康熙五十七年(一七一八)入学时,籍贯便是扬州府通州,所以他是广义的扬州人。

  李方膺跟“扬州八怪”之翘楚郑板桥的友谊,除从上面提到的几人共同创作的《花卉图》,《三友图》已可略见一斑外,更有可述者。首先,板桥对李方膺的画艺极为佩服,评价极高。墨竹是郑板桥最拿手的绝技,但他《题李方膺墨竹册》仍认为李的墨竹“东坡,与可畏之”连画墨竹的圣手苏轼,文同都“畏之”,可见其评价之高。至于对李方膺最擅长的墨梅,则论述更具体,评价更高,郑板桥在李方膺逝世五年后所作的《题李方膺画梅长卷》中说:“兰竹画,人人所为,不得好。梅花、举世所不为,更不得好。惟俗己俗僧为之,每见其大段大炭撑拄吾目,真恶秽欲呕也。睛江李四哥独为于举世不为之时,以难见工,以口口矣。故其画梅,为天下先。日则凝视,夜则构思,身忘于衣,口忘于味,然后领梅之神、达梅之性,挹梅之韵,吐梅之情,梅亦俯首就范,入其剪裁刻划之中而不能出。夫所谓剪裁者,绝不剪裁,乃真剪裁也;所谓刻划者,绝不刻画,乃真刻画。宜止曲行,不人尽天,复有莫知其然而然者,问之晴江,亦不自知,亦不能告人也,愚来通州、得睹此卷,精神浚发,兴致淋漓。此卷新枝古干,夹杂飞舞,令人莫得寻其起落,吾欲坐卧其下,作十日功课而后去耳。乾隆二十五年五月十三日板桥郑燮漫题。”

  在这幅画上,他还题了一首四言诗:

  梅根啮啮,梅苔烨烨, 

  几瓣冰魂,千秋古雪。

  如果哪位藏家想知道此类藏品在哪里成交的、成交价格等交易详情,作为估价的参考依据,可以与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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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李方膺作品拍卖成交纪录:

  李方膺 晴江墨妙 册页 (十开) 水墨纸本 成交价格:¥7,280,000

  李方膺 梅兰竹菊松册 册页 (八开) 水墨纸本 成交价格:¥5,865,000

  李方膺 墨梅册 册页 (12开) 纸本 成交价格:¥4,480,000

  李方膺 花卉画册 册页 (十二开) 设色纸本 成交价格:¥2,904,300

  李方膺 鸡冠花 立轴 设色纸本 成交价格:¥2,185,000

  李方膺 乾隆18年(1753年)作 幽谷国香 立轴 水墨纸本 成交价格:¥1,840,000

  李方膺 竹石图 立轴 水墨纸本 成交价格:¥1,035,000

  乾隆十六年(一七五一)冬,李方膺解任合肥知县后,在南京借寓项氏花园,题名借园,从此定居下来,直至二十年(一七五五)秋因病回通州,其间整整四年时间,常与当时文坛泰斗袁枚,画家沈凤过从,谈诗论画,关系十分密切。乾隆二十年乙亥(一七五五)初春,李方膺曾回通州一次,袁枚有诗相送。诗集卷十一收了《送李晴江还通州》三首,第一首有句云:“才送梅花雪满衣,画梅人又逐飞。一灯对酒春何淡,四海论交影更稀。”所写确为初春景象,并明点“春” 字。李方膺喜画风竹。他的《潇湘风竹图》画一方丑石,几竿湘竹,竹梢弯曲,竹叶向一个方向飘动,显示出狂风大作的情景。

  画上小题诗: 

  画史从来不画风,我于难处夺天工。

  请看尺幅潇湘竹,满耳丁东万玉空。

  李方膺画风竹是有深刻寓意的,他在另一首题《风竹图》中写道:

  波涛宦海几飘蓬,种竹关门学画工。

  自笑一身浑是胆,挥毫依旧爱狂风。

  李方膺的笔下,狂风固然是不屈精神的象征,但这仅是画家性格的一个方面,体现了他跟恶势力斗争的一面;他的性格的另一方面,即对下层人民的关怀和同情,则促使他笔下的风化为使万物欣欣向荣的春风,使劳苦大众得到温暖的和风。他在《题画梅》诗中写道:

  挥笔落纸墨痕新,几点梅花最可人,

  愿借天风吹得远,家家门巷尽成春。 

  他希望天风把可爱的梅花吹到每家每户,让家家户户都能享受到梅花的清香,让家家户户都能感受到春天的温暖。这天风便是与狂风完全不同的暖风、和风。由此可见、李方膺的爱写风画风,正是他鲜明个性的充分体现。

  苍松怪石图题诗 

  (清)李方膺 

  君不见,岁之寒,

  何处求芳草。

  又不见,松之乔,

  青青复矫矫。

  天地本无心,万物贵其真。

  直干壮山岳,秀色无等伦。

  饱历冰与霜,千年方未已。

  拥护天阙高且坚,

  迥干春风碧云里。

  这首诗描绘了苍松的坚强质朴,表现了作者不屈从权贵,耿直廉洁的铮铮铁骨。又通过了怪石的耸立、不屈不挠,体现了诗人特立独行的高尚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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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求助:鸡冠花什么味道?

  今天买菜是有史以来最为麻溜的一次,连去市场到回来都没有半个小时,总计买菜一家,内容为:一堆老黄瓜,一元,一堆长长短短的丝瓜,一元,一堆参差不齐的小红薯,一元,豆腐菜相对漂亮点,但是相对也要贵点,2元钱,总计买菜5元整,然后买菜的老太婆说:“还有一把鸡冠花,算了,送给你了。”

  问题是,我从来没吃过鸡冠花,老太婆说鸡冠花很好吃,而且还治病,虽然她说了半天,我也没彻底弄明白它到底治什么病,不过到底啰嗦了一会,知道可以用排骨炖汤。

  回家后从冰箱里取了一袋排骨出来,今天下午早点回去炖。上班问了几个人,都没吃过鸡冠花,所以,我想了想,问题出来了:

  不知道鸡冠花到底是什么味道,不知道苦不苦,如果从药用价值出发,假使它味道好,那还罢了,如果味道不好,那我凑什么热闹,要知道,我最大的追求,是口感啊,要是口感不好,我岂不是心疼死了,要知道,排骨十六元一斤啊,十六元,不是六元!

  综上所述,所以上饮食版问问:不知道有没有人吃过鸡冠花,味道好不好,要是大家都不知道,我就把它当插花用,一把漂亮的鸡冠花插花,也蛮有新意的。

二、[文学创作]鸡冠花开满山岗

  鸡冠花开满山岗

  抽烟日子

  大伯在他56岁的那年,遇见了他一别43年的童养媳。那是一个炎炎夏天的午后,知了声声,漫山的上岗上开满了美丽的鸡冠花。

  大伯那天去一户远亲家奔丧,亲戚家在我们本县的古碑镇,古碑镇离我们老家有百十里路程,中途要经过我们县的县城。

  大伯一早从老家乘坐汽车到县城,后又转了一趟车,然后徒步二三里路程,响午时分才到达亲戚家。

  在悲伤的乐曲生者的哭泣中,大伯给亲戚家下了礼金,在死者面前节了哀,然后吃了礼饭,再后来,大伯就急忙往家里赶,想搭乘下午往返我们老家的那班汽车。

  56岁的大伯,腰背有些佝偻,头发花白,他那天身着一件背上带着黄褐色汗斑的白色确凉衬衣,一条藏青色棉布裤子,光着脚穿着一双看上去全新的旅游运动鞋。这鞋是在二个月前,我的大婶用46个鸡蛋,从我们家乡的代销店换购的,大伯仅穿过它一次,那是他去另一亲戚家喝喜酒的时候穿的。

  大伯现在酗烟,一天一包多,但他的烟龄对比漫长的人生并不算太长,仅吸了7年时间,那是大伯将大哥的媳妇及我的大嫂取到家后,正是开始抽起烟的。我的大婶说,大伯每年抽烟也不知道抽掉多少双旅游鞋,而我给他买的鞋他都舍不得穿。大伯说,旅游鞋解放鞋什么鞋不是穿在脚上,都一样,现儿媳妇已取到家,我这一辈子算是交了差,剩下的日子,你说我不抽烟能干些什么事情?

  大伯抽烟显著的特征就是习惯一直将烟叼在嘴上,任其烟灰散落,直到烟灭。大伯就在他56岁的那年夏天,知了声声,炎炎的午后,穿着旅游鞋,叼着烟,佝着腰,急急忙忙地往家赶。那时候离大伯再次见到他一别43年的童养媳,只剩下10分钟,冥冥中,大伯没有任何的先知。

  大伯后来背着在大婶向我的奶奶与二婶偷偷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还显得异常兴奋,沧桑的脸上,荡着喜悦的光芒,向是回到年少青涩时光,大伯那次也破天荒地没有将香烟一直叼在嘴上,而是夹在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间。大伯说:

  “我走着,走着,天突然变了,跟后就下起了大雨,我看到前后的庄稼地都是青油油的玉米苗,一个窝棚也没有,见四下都无处躲雨,我就加快步伐,急忙往前赶,到一个拐弯处,见有一家青砖瓦房,我就一头跑进去……嘿嘿,我怎么也没想到见到她了。”

  二婶插话说,那你还怎么认识她?都这么多年了。大伯严肃又神秘地说,咳,我当然认识啦,我早就听说她嫁到那里了,但不知道具体嫁到哪家。奶奶见大伯诡秘的样子,笑了笑,说看你高兴的样子,声音小声地,别让我大侄儿媳妇听到了。大伯说,不怕,我才不怕她。说完,猛地扭头看了看他身后,确定我的大婶不在旁边,像是放了心,大伯又继续说:

  她还给我打了七个荷包蛋吃了呢。

  二婶更是大笑,对着大伯说,那你都吃光了?大伯说,恩,都吃光了,比你大嫂子做的好吃。

  大伯的童养媳在她7岁那年就来到大伯家,一直呆到13岁,后来她家生活又过好了,把她的父母又将她抱养回去了,本说给孩子看大后,再许配给我的大伯,那时候我的大伯家里的生活也并不好到哪里去,心想少了个人吃饭,总比多个人吃饭强,所以当时双方均无意见。

  这些是我在家乡的时候所大致了解到的。但后来,大伯与他的童养媳为何未成婚,我就不得而知。在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本想去电老家了解下大伯的童养媳为什么后来没有嫁到我们家,但想想还是作罢,事过已境迁,谈起往事又有何意,只当作一个美丽的误会吧。

  就是有了这个美丽的误会,让我的大伯在他56岁那年夏天,邂逅了43年的她。让我大伯在乡村平淡的岁月里,徒增了几分甜蜜纯洁的回忆。

  “那你去她家的时候,她家没有别人在家吗?”

  “没有,只有她个人在家,她孙子上学去了,其他人都在我亲戚家奔丧帮忙在。”

  “哦----------”

  “那后来呢,她没有留你在她家歇一晚?”

  “留了,但我没同意,我要干紧回来,你大嫂子现在眼睛不好,怕她一个人在家不行。”

  “她有没有送送你呀?”

  “送了,一直给我送到她家对面的山岗上,才回头。”

  那时,山岗上正开满了美丽的鸡冠花……

三、鸡冠花,开了么?

  1

  剑破长空。鸟儿啼鸣。竹林风声萧萧。

  空寂。死气深沉。

  离天从竹林中轻摇折扇,跺步而出。这场任务,堪称完美。白衣盛雪,没有丝毫污痕。离天是江湖中四大高手之一。也是四大高手中,杀人最漂亮的一个。所以,死在离天手中,是一个种福气,一种尊贵。

  2

  离天看到眼前那个女子时,折扇掉到了地上。

  那女子笑了,声音如银灵般轻脆。咯咯,所有的男人看到我,都是这般神情。

  那女子很漂亮,眉目醉人,肌肤吹弹可破,像个仙子般站在离天面前,盈盈含笑。离天瞪大眼睛,你,你?

  我为什么没有躺在竹林里,而是站在你面前?女子笑的妖娆。

  女子向前走进了一步,从怀里掏出香帕,替离天擦了擦前额滴下的汗水。那只有一个原因,尘尚不是让你来杀我,而是,送你来让我杀。傻瓜。

  离天也许没有听到傻瓜二字,因为他已经倒下去了,死的没有丝毫尊严。

  3

  林枫岛上人烟罕迹。不是无路可去,而是无人敢去。

  所以,当那个扑蝶的少年蹦蹦跳跳进去时,苍泪拦住了他。

  小鬼,那个地方不好玩,小心把你的小脑袋玩掉。少年扑扇着天真无辜的眼睛,为什么,漂亮姐姐?

  所有女人都不会讨厌赞美,尤其是一个天真的少年的赞美,苍泪扬起嘴角,摸了摸少年的头,这个也叫死人岛。误闯的人会掉脑袋的。

  少年扬起了头,为什么?

  苍泪垂下眼,轻轻的说,因为里面住了个恶魔。

  少年眨了眨眼睛,显然不太明白。那么,漂亮姐姐,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苍泪看了看苍茫成海的竹林,因为,我要去送死。

  少年摊开手心,一只蝴蝶翩然飞舞。好,我陪你去玩玩。

  苍泪是认得那只蝴蝶的,催命蝶。苍泪笑的有些凄然。

  原来。

  4

  少年追着蝴蝶蹦蹦跳跳的进了竹林里。

  苍泪原本有五分把握的,如今,已去了七分。

  苍泪跪在大堂里,王,我知错了。大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苍泪仍旧跪在那里,因为,她知道,每个角落,每粒微尘,都在尘尚的掌控之中。

  三日,滴水未进。

  苍泪是个美丽的女子。可是,再美的女子若是三天不进饮食,都会变成一截枯木。罢了,不如归去。

  苍泪抽出自己的剑,以血祭剑。

  大堂里忽然涌出许许多多的蝴蝶。一个少年蹦蹦跳跳的出来了,看了一眼大堂中央的女子,哦,不关我的事,实在是太不好玩了。

  5

  水香阁。

  胭脂与段子生对饮而坐。

  胭脂轻启朱唇,子生,家乡的鸡冠花开了么?

  子生伸手抚上胭脂的苍白,胭脂,你肯与我一同回家乡了么?

  胭脂的泪轰然坠落。好,我们一同回去。

  子生露出了这十五年来最舒心的笑容。

  胭脂伸出手,与子生十指交握。

  两两相望。

  子生,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十五年前,我有过一个孩子。

  子生,那孩子很漂亮,和你有竟有七分相像。也很聪明。

  胭脂伸出手,合上了子生的眼睛。

  他现在,叫贤尚。

  看窗外,星火欲坠,似离人之泪。

  唇边咸涩,子生,我会把你葬在家乡的鸡冠花之下,我会陪你。

  此生,来世。

  昨夜午时,胭脂收到了尘尚的速杀令。天下第一书生,段子生。

  6

  王。段子生已死。

  华丽宫殿里内帘端坐一位身着一袭白纱女子,轻挥衣袖,退下吧。

  女子转过身,端起案几上的茶杯,茶杯在离唇三寸处,突然暴裂。女子眼神阴郁,贤尚,出来。

  那个扑蝶的少年从梁上飞身而下,哈哈,聪明反被聪明误啊,杯没毒,茶也没毒,可你刚才不应唤我,一运功,茶中本无毒的无嗅粉便渗入你湿了的皮肤上。怎样?输于我了吧,该放我出去了吧?

  那女子起身飞旋站于案几上,居高的姿态,有纱状物体飘落地面。你是很聪明,但你不要忘了,这一切是谁教你的,你又怎能为难到我。

  那少年俯身捡起飘于地面的薄纱,精致华丽的纱状仿人皮手套。

  那少年轻笑,很好。可是,还有这个。掌心微红,一闪而过。你猜,这是什么?

  那女子转过身,不屑的语气。这世间,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又有什么可以稀罕。那少年放声大笑道,哈,是么?那绝情鸡冠确实不太稀罕。那女子抽身而过,下一秒,落入女子手里。那女子摊开掌心,猩红。与普通鸡冠花并无不同。你?

  哈哈,上当了吧?绝情鸡冠,你看来还不够绝情啊。那女子扔下手中的花,面色凄然。好,你走。

  那少年飞身落在女子身边,我若下毒,一百个你都不够我毒死的。为什么我如此收敛,愿意听你吩咐,你知道为什么吗?

  那女子眼神如冰,贤尚,此处不留你。

  少年仰天长笑,我不愿来时,你非绑我来,我不愿走时,你非赶我走么?

  你不是很想走么?女子问。

  不,我只想知道,你留我的原因。

  7

  贤尚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是我母亲吗?贤尚眼睛微湿。

  那女子看着远处鸡冠如血,三个月前,你母亲死在愚人坡的鸡冠花下。

  谁干的?少年似乎并无多大波澜。

  那女子轻笑,白纱在风里飞舞,呵,你认为呢?

  少年转过身,背影苍凉。

  落日残阳,此去经年。

  8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贤尚站在愚人坡的鸡冠花下的时候,听见妖娆的歌声。

  我引颈而待,花开人未来;我引颈而待,冬去春未来。

  寻声望去,唱歌的女子羞涩,掩面而去。

  等等。贤尚轻踮脚尖,落于女子身前。

  吓,背影如此娉婷女子,居然是乱发掩目,蓬头垢面之势。原来是个疯女人。

  那女人看清面前站的少年时,不禁尖声惊叫,不,不。不是我杀的。别找我。

  贤尚看到面前惊恐的女人,隐约闻到了前尘旧事的腥风血雨。

  贤尚握住女子下巴,说,是谁杀的。

  那女人一下瘫软到了地上,尘尚少爷,小姐不是有意杀你的。你放过她吧。

  贤尚一惊。

  尘尚,是她的名字。

  9

  贤尚站在墓碑之前。鸡冠花开的如荼。

  那个叫胭脂的女人死于三个月前。愚人坡?谁在愚人,谁又被愚?

  雨丝轻薄。寒风如刀。

  流年。谁来轻诉?

  贤尚从袍子里掏出那只精致的纱状仿人皮手套,犹有余香,似隐还露。贤尚想起那抹白纱萦绕,轻嗅花间的侧影。她是个孤绝的女子,可是,为何至此。

  贤尚忽拿起手套放在鼻子下轻嗅,绝凝水。

  天下有一物能解无嗅粉之毒,那便是绝凝水。

  难道,她在扔下手套时就已解了毒,那么,她为何还要把手套脱下?贤尚想起,她说,这世间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难道,她已取得绝情鸡冠。那么,她为何又来争夺明知我手的假的绝情鸡冠?

  贤尚握拳的手露出苍白的指节。

  除非。

  她是故意让我离开。

  10

  尘尚知道他一定会回来。鸡冠花开的正艳。

  尘尚转过身,轻轻的笑了,我知道,你下不了手。

  贤尚把送出的十分掌力收回八分,二分袭在花海。鸡冠花破碎跌落,腥红,似血。

  那收回的八分掌力硬是收回体内,贤尚倒退三步,唇间已渗出血丝。

  你,为什么不躲开?

  尘尚从袖中掏出白纱,拭了拭贤尚唇边渗出的血,傻孩子,我知道,你跟本不会伤我,我又为何要躲?

  贤尚侧过脸,躲开尘尚的手。

  你闭嘴。你不要以为没有人会知道你的险恶用心。

  十六年前,你与我母亲同时爱上了同一个男人,你却恶毒的生生把他们拆散,并把我母亲推到了别人的怀里,我母亲是多么柔弱的女子,没有丝毫武功,不禁屈服在那男人的手里。

  你又把我从母亲身边夺走,用我来要挟我母亲给你干各种坏事。你知道我母亲是神医后代,却让本应是救人于水火的神医世家为你配制了那么多惨绝人寰的毒物。

  你到底有怎样的险恶的用心,世间怎会有你这样的女子?江湖人都说你是恶魔。我不信,我一直相信你本性善良,那些人只是该死。离天背叛你,因为他偷了药王本是用来献给你的还魂水。那个叫苍泪的女子,便是林枫岛崔管事的女儿,因为,她爹爹因误触了你的绝命杯而毙命,她是寻仇而来,我怕她死的太痛苦,所以在大堂里放了幻离粉,让她空绝最后饮刀而死。还有段七。鬼王。是啊,他们都该死。

  可是,那我母亲呢,她该死吗?我父亲呢?他也该死吗?他们又做错了什么?

  难道就因为那个人爱我母亲,而不是你?

  11

  你闭嘴。

  尘尚忽又笑了。是啊,你很聪明。

  贤尚咬紧牙,你,你承认了?

  尘尚在一朵鸡冠花面前蹲下身子,是啊,既然是我做的,我为什么不承认呢?

  贤尚一下抽出腰上的配剑,指向尘尚的胸口,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承认?

  血从剑上一滴滴的滑落,白纱被染成了鸡冠花的颜色。

  尘尚握着手里的剑锋,血从手心里滑落。尘尚看着少年身后的那个男子,尘尚,你终于来了。

  不。

  男人撕裂般的声音。

  两个男人撕裂般的声音。

  贤尚看着那个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男人拥住跌在地上的尘尚。

  为什么,为什么?你就这么恨我。

  那男人泪水雨下。

  12

  尘尚笑了,笑得凄美。贤尚从来没有见尘尚那么笑过。尘尚抚上那个被叫做尘尚的男人的脸,是的,尘尚,我无法原谅你。我无法原谅你的背叛。

  我利用贤尚要挟胭脂,让她给我配制天下最毒的毒药。其实,她哪知道,其实他的孩子跟本就不在我这儿,我夺来之后,就放任江湖了,现在在哪,我也不知道。我本想毒死你,让你喝下后,我居然又开始不舍起来,我觉得,不够,真的不够。

  我用了十五年时间找到了绝情鸡冠,让你在此时醒来,就是为了让你亲眼看到,你的亲身儿子,用剑刺死了她的亲身母亲,我要让你永远后悔。

  什么?

  尘尚向贤尚招了招手,来,孩子,你过来。

  贤尚蹲在尘尚身边,眼神冰冷。

  尘尚拂上贤尚的脸,孩子,你说的对,我是个恶毒的女人。可是,我真的是你的母亲。我想听你叫我一声。

  贤尚冷冷的说,那个疯女人也是你安排的?

  尘尚笑的微薄,我说过,你是个聪明的孩子。

  贤尚仰天长笑,这多可笑,你设计了一个圈套,让自己的儿子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你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他的父亲亲眼看到。

  那男人的泪水滴在尘尚的脸上。不,是我的错,死的不该是你,是我。那男人用手捂住尘尚的伤口,血仍旧从手指间汩汩的流出。

  尘尚笑了笑,别费劲了,我若想死,没人救得了我。我手心里有冷凝粉的毒,在剑身入体时,毒就一起进入体内了,我没有给我任何机会。

  你看,尘尚,林枫岛上的鸡冠花开的和家乡一样漂亮。还记得那首歌么?

  我引颈而待,花开人未来;

  我引颈而待,冬去春未来。

  是,我记得的,我从未忘记。那男人的手握在锋利的刀锋上。

  伤口。

  血,流向同一个方向。

  13

  五年后

  富仁茶楼。

  一男子突然从茶楼二层跌落。街头喧扰,瞬间安静。一白衣男子从二楼旋身而下,落在那男子面前。

  拿出来。

  躺于地面的男子微微缩缩的拿出一件白纱状物体。白衣男子从那男人手里夺过,放进怀里。然后,伸出掌心,一颗药丸。

  吞下去。那白衣男子说。

  什么?

  绝命丸。

  吓,那男子倒退三步。我疯了么,明知是毒药,还要我吞下去?

  那白衣男子把药丸扔于地上,随你。然后转身离去。

  半支香后,那男子突然暴毙。

  人群中,有人耳语,傻呀,刚才那人给的是解药。

  你怎么知道?有人问。

  他刚刚偷的是尘尚手里的纱玉手套。谁让他,谁不好偷,偏偏不识人,偷到他身上去了。

  尘尚。

  人群中忽然哗然。那可是江湖中,闻风丧胆的名字。

  说话的人,街角的破烂王。也是江湖中的百晓生。不过,没有几个人知道。

  人群忽做鸟散状,街上空无一人。

  14

  多嘴。

  那白衣男子一下落在破烂王身边。破烂王连脸都没抬,贤尚,你又回来啦?那白衣男子一下踢翻破烂王前面摆的金钵。叫我尘尚。

  哦,破烂王食指轻点,那金钵又回到破烂王面前。你真是麻烦,你们一家人也真是奇怪,怎么都喜欢用一个名字?

  你闭嘴。她不是我母亲。

  啊?破烂王抬了抬眼,这你都知道啦?这不是我告诉你的吧。

  我当然知道,一开始就知道,那只不过是,她用来骗那个男人的。

  那破烂王嘿嘿的笑了,那女人说的真对,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那破烂王笑的更得意了,那,那男人是谁啊。

  我父亲。

  哈哈,你原来都知道啊。

  那你母亲是谁?

  林胭脂。

  那段子生是谁?

  我父亲的同胞哥哥。

  那破烂王笑不住了,那我是谁?

  段子生。

  破烂王再也笑不出来了。

  15

  是乱世,却无英雄。

  二十年前的腥雨也该了结了。

  你是如何知晓的?段子生有些不服气,我应该毫无破绽才是。

  是,就是因为你毫无破绽。我才怀疑到你。

  你爱上的并不是胭脂,而是尘尚,当然,那时候她还不叫尘尚,她叫丁若。你骗丁若你爱上了胭脂,并请她帮忙。却设好了局让他们往里面跳,又让丁若误认为尘尚移情爱上了胭脂。可是,没想到,胭脂是真的喜欢上了尘尚,而且还非他不嫁。

  事情发展的很合你意,最终,丁若与尘尚绝裂。然后丁若失踪,这当然与你有关。是你带她去了风神庙,给她喂了断尘粉,她失去了记忆,你拌成村野农夫照顾她。可是,爱一个人,又哪是药物可以控制的。五年后,丁若仍旧想起了尘尚,但这一切已经无可挽回了。

  丁若为了夺回尘尚,听了你的话,夺过仅仅才有五岁的我,要挟胭脂,从她那取走了毒心粉。她当然不知道,那药是用来毒她丈夫的。丁若原本是打算和尘尚一起死的,你及时打翻了最后半瓶药,所以,改变了丁若的本意。当丁若看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尘尚时,又开始不舍起来。再去为胭脂取解药,你说可以帮忙去取,却取来了七虫五香散。呵,他可是同胞弟弟啊,你怎能如此?

  毒心粉加上七虫五香散这种巨毒,这世上根本就无药可解。胭脂用蟾蜍香保住了尘尚的命,不过,只有是保住了,活死人而已。

  丁若带着已是活死人的尘尚奔赴断崖时,被群山都是鸡冠花的小岛吸引,那便是后来林枫岛。那是个神奇的地方,遇上了神奇的人,那便是枫林师祖。丁若的武功便全是他教的。

  等你后来发现丁若的去向时,已经是五年后的事了,五年能发生很多事,都是你想像不到的。你当然也有你的本事,居然,又安排人混进了林枫岛,当起了崔管事。呵,你怎么这么有能耐啊。我都不得不服你。

  丁若是个聪明的女人,当然,是在爱以后了,爱情里,都是愚笨的,禁不起一点捉弄。她刚开始怀疑他,他却因为误触了绝命杯,一命归西。你真是好本事,连那个苍泪那个女子你都安排的恰到好处。

  丁若的直觉很灵,她觉得你有问题。但她错了,错在她不该安排胭脂去杀你,这些年,你对胭脂的照顾,居然让她对你动了心,没想到,没杀成你,却让胭脂赔了性命。

  丁若不是个恶人,她为尘尚取还魂水,没想到,离天却被你收买了,偷了去。然后,对外宣称,只有绝情鸡冠才能救他的命。然后,你又出现了。百晓生。你献来了绝情鸡冠。你当然不会知道,丁若已经找到了救尘尚的办法。

  你总是出现在最该出现的时候,也总是出现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

  他们是相爱的,所以,相爱的人死,并且能死在一起,已经值得祝福。

  你却偏偏要横生枝节,又送来了还魂水,说,可以救活他们。

  还魂水,只有一瓶。你是真的是不想让丁若死吧,那你又何必在还魂水瓶壁上下了三日断肠粉,你是想让我死。因为,会喂他们吃药的一定是我。

  丁若曾说过,我是个聪明的孩子。那药王的还魂水如此珍贵,又怎会在你手里,这不可疑吗?你说,你是药王的徒弟,途经此地,过来看看故人。药王会把如此珍贵的药放在徒弟身上,四去闲逛。你以为世人可让你如此唬弄。

  再说,丁若,一心求死。我明白,我不会出手相救。

  哈哈,段子生笑了,你确实聪明,只可惜不是我的儿子。若是我的儿子,我一定不忍杀你。

  但是我会。

  剑上未沾血,人已倒下。

  原来,恶人,也可以死的这般容易。

  16

  愚人坡的鸡冠花开的正艳。

  隐约有歌声传来。

  我引颈而待,花开人未来;

  我引颈而待,冬去春未来。

  少年摇了摇折扇,看了看远处。

  轻声喃道,这天,很久没下雨了。

  可少年,却湿了脸颊。

  我是愚笨的,我到现在才明白。

  林枫岛的鸡冠花,应该也开的正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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